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职能
1、将制订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交市国土资源局。
2、将农业资源区规划的职能交市农牧局。
(二)划入和增加的职能
1、划入纳入市计划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含概算调整)及竣工验收的审批职能。
2、承担市西部开发办公室的职能。
3、承担市重点项目(含国债项目)稽察的职能。
4、增加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审批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一般项目。
2、将安排商业银行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指标,改为总量调控。
3、不再确定具体项目的政策性贷款额度和年度贷款计划,只对政策性银行推荐项目,确定年度贷款总规模并指导监督贷款方向。
4、将农业、工业和运输生产指标改变为预测指标。
5、将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作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的协调。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建议。研究提出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全市相应的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四)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筹措重点建设资金,并组织协调其项目的布局和监督实施,确定和指导全市长期投资资金(包括省上建立的各项基本建设基金、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投向。组织重大项目稽察工作。参与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审批纳入市计划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含概算调整)、竣工验收。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制定市内实施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拟定和协调全市国土开发、整治、利用、保护的政策,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扶助“贫困”地区,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以工代赈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六)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订重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调控政策。制定市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和国家粮库的建设。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计划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并转化为生产力。
(八)搞好区域经济的预测分析研究,参与研究运用税率和价格等主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九)根据国家提出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我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审批和上报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市对外招商项目的筛选、审查和咨询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定。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的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人事及机关党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提案、信访、督查、保密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服务、搞好财务、总务、财产、车辆、安全管理和接待等工作。负责本委的人事、劳资和离退休老干部管理;负责本委及系统的干部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教育、政治业务学习等工作;负责计划系统和本委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工作;按委领导的安排协调计委内部各科室工作;承办机关党委事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汇总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进行区域经济预测、监测,组织宏观经济调查,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参与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负责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办布局、结构调整等重大政策性问题。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协同有关科室提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规划项目的评估,负责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会同有关科室研究草拟全市产业结构政策和重大技术经济政策。负责委内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走势,研究提出全市全社会资金综合平衡计划和资本发展战略。负责市内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工作。审核、监督市内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
(三)工业经济与高科技产业发展科
研究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和方针政策,收集分析工业信息,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对策。提出相关产业总量指标和结构调整政策建议,研究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工业生产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上报、审批工业建设项目。负责工业企业集团规划、计划的审核及重大问题的协调。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汇总编制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归口的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审批限额以上科技基本建设项目。组织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的研究开发。研究分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提出发展战略及政策,衔接平衡规划,组织信息产业重大产业化 项目。
(四)投资科
汇总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及重点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汇总下达国补、省补资金、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市资本金基金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党群政法口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及投资管理。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管理工作。
(五)农村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全市农林水利和农村经济年度、中长期和专项计划。上报、审批农业建设项目。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和全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地区经济发展科
组织研究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研究提出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规划、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规划,负责“以工代赈”市管项目的审批立项;平衡协调各方面的配套资金;负责协调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及实物的调拨兑现,购货券的发放、监管回收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以工代赈”有偿建设基金,承担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工作。
(七)基础产业发展科
研究提出我市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建议和措施。研究提出基础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基础产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分析和研究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的市场需求和建设布局。研究节能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八)国外资金利用科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项目规划。编制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利用外资方案和外商投资项目。参与国外贷款项目的对外洽谈和招投标。
(九)经贸流通科
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的总量平衡计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制订全市商品市场布局和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商品流通及市场建设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的进口计划。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粮食购销政策,提出粮食储备库建设规划并负责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储备库商品的收储、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内市场。
(十)社会发展科
研究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以及社会发展同经济发展的关系。汇总编制人口、教育、劳动就业、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安排社会事业投资计划和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负责全市“农转非”的计划管理。搞好社会事业同经济发展的协调平衡。
四、成立白银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发展,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8月24日研究决定成立“白银市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委发[2000]26号文件精神,参照省上和省其他地州市机构设置情况,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县建制)。主要职责: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西部地区开发方针,政策的建议,提出我市的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在关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成立白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
按照国家计委、省计委的职能要求,比照全省各地州市计委的机构设置,成立重点项目稽察办(副县建制)。主要职责: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稽察结果,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提出改善进意见,制订防范措施并在监督检查中对项目法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际的评估考察;负责受理重点建设项目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进行处理;办理与省计委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口的其他工作;依据《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投标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招投标工作和监管工作。
六、保留信息中心。主要职能:1、搞好宏观服务。3受市政府和市计委委托,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为政府和主要经济综合部门的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提供经济监测、预测、政策模拟等定量分析,以及重大经济部门和热点问题的调研咨询服务。2、利用在计算机应用科研方面优势,为市委、市政府和社会,提供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工程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人员培训等现代信息技术服务。3、贯彻落实国家信息中心和省信息中心下达的任务,统一领导和协调市县二级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业务指导和信息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4、负责甘肃经济信息网白银网站的运行,负责建设国家计委系统“T”型网甘肃省白银市内部分。
七、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党组书记1名(正县),由委领导兼任,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10名,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核定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7名,主任由委领导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
核定市重点项目稽察办,事业编制3名,主任1名(副县),科级领导职数1名。
核定信息中心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保留原定市计委后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